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定_独生子女补贴仍可领取
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新规定_独生子女激励政策依然有效。尽管二胎、二孩政策全面落实,但部分家庭仍是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独生子女父母”。根据《名誉契约》,《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该条例施行后,夫妻双方在生育期间遵守规定的,家庭可继续无子女。对于二孩政策,您可以继续享受一孩奖励。
内蒙古独生子女家长荣誉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生育一孩期间,自愿一生仅生育一孩的夫妇并获得《单亲父母荣誉证书》的,可继续享受下列奖励。
(一)子女年满14周岁前,对独生子女家长每月发放10元以上奖金,对农牧民家庭独生子女家长每月发放20元以上奖金。
(2)充足的儿童保育费用补贴;
(三)退休后,配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免费。
也就是说,如果一对夫妇在生育一胎期间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则在该证书终止前获得“独生子女荣誉证书”的父母将能够获得独生子女。允许两对夫妇生育孩子的政策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一些夫妇在2015年10月左右有了孩子,并决定不再生育。您可以在孩子出生后至孩子年满14岁期间申请“独生子女单亲”。然而,随着二胎政策的普及,一些省份近期开始停止发放“单亲家长荣誉证书”。由于他们是“独生子女”,这些父母如果在停止发放之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的福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生育子女期间,一对夫妇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单亲家长荣誉证书》,且该独生子女残疾或者因意外事故死亡的,户口所在地州级政府按县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至3倍一次性补助。
要获得这笔2-3倍的抚养费,首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独生子女政策下只生一个孩子,并且终身不生孩子;二是获得“独生子女家长荣誉奖”;三是歌曲补贴,所有遭遇意外的孩子都可以获得,但父母如果有孩子,以后仍然可以生孩子。虽然你是独生子女,但你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福利,也不必归还你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任何奖励和奖励。
国家称,生育两个孩子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不能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待遇。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育二孩夫妇服务后,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将不再能够申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如果您有一个孩子,则不能作为独生子女享受福利,如果您在父母优先之前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则可以继续按照之前的规定享受福利。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历史:
一、1990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
2、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次修改。
三、1999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四、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5、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第四次修改。
6、2014年3月31日,内蒙古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进行第五次修改。
七、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第六次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引用日期2018-01-24]